行業新聞
錫林郭勒盟首個“告知承諾制” 環評審批項目誕生
來源: 時間:2020-05-09 11:01:30
4月30日,國道306線巴拉嘎爾高勒至烏里雅斯太段公路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單位代表盟交通運輸局來到盟行政服務大廳辦理環評審批事項,該單位成為《錫林郭勒盟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實施后盟本級第一家享受到政策便利的建設單位,這標志著錫林郭勒盟正式開始最簡告知承諾制審批制度改革。 根據《方案》規定,建設單位和環評編制單位書面承諾能夠滿足相應環境保護管理要求,即視為已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不需履行報批程序、不需履行技術評估程序、不需等待公示時間,當日受理、當日完成審批。后續僅需按照承諾書及環評報告明確的內容建設配套環保設施,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即可?!斗桨浮返穆涞?,實現了從以前的 “材料一籮筐”、“程序一大堆”到“一紙承諾就解決”。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方式,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正面清單”,盟局制定印發《錫林郭勒盟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實施方案》,實行建設項目環評“兩個一批”(豁免管理一批、承諾審批一批)管理,執行時間原則上截至2020年9月底?!斗桨浮愤€被生態環境廳推廣至全區,要求參照指定。
告知承諾制的要點在于“事前的放”和“事中事后的管”,兩者不可偏廢。企業承諾后,監管部門將立即跟進,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監督企業履諾。監管信息也將和審批部門實時共享,若企業未按承諾書履行承諾,將被納入黑名單,以后所有審批事項都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對于履行承諾好的企業,也將依法給予降低執法檢查頻次、優先考慮扶持等鼓勵。試點實施的目的有三個: 一是解決過去審批耗時長、環節多、反復跑路的問題; 二是改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做法,把行政管理的工作重心從嚴格審批調整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三是減少企業成本,同時也減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此外,改革還可以有力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和企業依法經營。目前,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在審批管理聯動比較密切的環評領域率先開展,逐漸成熟后可陸續擴展到行政審批的其他領域,以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造我盟更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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